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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山蓝天律师学院论坛分享会丨第214期

发布日期:[2022-7-22]         来源:泰安建筑房地产专业律师网

        2022年7月16日,泰山蓝天律师学院论坛第214期在律所会议室如期举办,本次论坛由刑事辩护与合规业务部主办,马进律师主持。

        张立国律师以“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为题,与大家探讨、分享了自己承办的一个案件。
        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
        基本案情:2014年某乡镇建筑公司找到已62岁的当地村民甲,让甲到建筑公司干“杂务”,和其他员工一样,按月将“工资”发至甲的银行账户。2022年4月20日,甲某在公司打扫卫生时突发心梗,送医后,经抢救无效,当日死亡。
        焦点问题:建筑公司和甲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
        如果是劳动合同关系,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规定,甲在公司打扫卫生时突发心梗,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视同工伤。建筑公司应支付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费用。如果是劳务关系,则按过错承担责任。建筑公司如果没有过错,就不承担责任。
        律师观点:建筑公司与甲某是劳务关系
        《山东省劳动合同条例》第六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员或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人员,以及年满十六周岁的在校学生的,应当与被招用人员订立书面劳务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上述规定,村民甲入职时已年满60周岁,超出法定男性职工退休年龄,建筑公司和甲是劳务关系,不是劳动关系。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21)鲁民申27号和(2021)鲁民申802号民事裁定也是采用上述观点,认为:入职时超出法定退休年龄的不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动关系的主体范围,当事人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


        葛晓菡律师对其办理的案件进行了分享,同时以理论展示、法条梳理、案例检索等方法讲解了在房屋买卖合同履行过程中,购房者因第三人原因无法办理贷款是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的问题。同时也提出了办理该类案件的新思路。

        乔明律师首先对洗钱这一行为进行了详细讲解,对洗钱方法进行了列举。又通过讲解案例分析与法律适用,为大家提供了洗钱罪认定的思路。

        在“教你一招”分享板块中,办公室行政人员刘帅先为大家详细讲解了Alpha法律智能操作系统中新增板块『实务文章数据库』相关功能与操作技巧,使大家在以后的日常工作中能够更加方便快捷的查询法律实务文章等相关资料。后对案源库系统进行了简要说明,此功能为律师异地办案时寻求优质协作律师和寻求本地优质案源提供了更为便捷的途径。
        曾子曰:“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每天给自己几分钟,学会慢下来,学会复盘、思考是每位律师成功的关键所在。我们走在学习型律所的道路上,坚持举办泰山蓝天律师学院论坛分享会,旨在助理律师发展,传递信息、交流经验、研究案例,为当事人提供更加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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