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18日,泰山蓝天律师学院论坛第211期在律所会议室如期举办,本次论坛由公司业务部主持。
我所公司业务部主任、合伙人杨翠萍以《民刑交叉案件的办案思路设计》为题,给大家分享了自己在办理民刑交叉案件中的经验,提示大家在代理此类案件时,要通盘考虑案件中的重点难点,总体设计代理思路,避免走一步看一步,以防止案件在办理过程中陷入被动或僵局,并以个案为例讲解了在办理民事案件过程中如何结合刑事案件来突破民事案件代理中的难点,最大程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张芳律师给大家分享了《工伤认定中的两种特殊情形》。张律师以自己在办案过程中遇到的案件结合现行的法律法规梳理了在工伤认定中的两种特殊情形:一、与刑事案件交叉的工伤认定;二、二十四小时待命期间突发疾病死亡的工伤认定。选取了平时办案过程中具有特殊要素的工伤案件进行分析,以探索关于此两种特殊情况下员工工伤认定的标准或倾向性,并借此为律师们处理同类问题提供参考。
杨帆律师做了《股权让与担保法律关系浅析》的主题分享。杨律师首先从构成要素、立法沿革等方面,向大家介绍了股权让与担保法律关系的相关概念。然后结合具体案例,分析了法院对于股权让与担保这种非典型担保法律关系的裁判观点。最后,从实践角度出发,就股权让与担保与股东优先购买权的冲突问题,质权与让与担保同时存在时的优先受偿顺序问题,以及执行异议之诉中转让人能否排除受让人的债权人对标的股权的执行问题等几点问题,进行了延伸思考与论述。
实习律师孟盼盼在长城路目睹了一起交通事故,车内人员因开车门前未进行观察导致电动车来不及刹车碰撞车门致伤,感慨之余结合实际,以《“开门杀”过失致人死亡,谁来承担责任?》为题,搜集了相关案例,总结分析了法院审理此类案件的裁判观点,为律师办理此类案件时责任的划分提供借鉴,并提醒大家在日常生活中注意交通安全,停车开门一定注意观察,避免此类事故的发生。
实习律师刘兵兵对《最高院: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能否强制执行被执行人所投保险单的现金价值》这一审判案例进行分享,对最高院这一案件的裁判要旨进行了讲解,最高院裁判观点认为:保险单的现金价值具有明显的财产属性,保险单的现金价值作为被执行人的财产权,可以成为执行标的,符合人民法院执行行为的强制性特征,具有正当性、合理性,也利于高效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并减少各方当事人诉累。
山东泰山蓝天律师事务所一直以来致力于学习型律所的建设,泰山蓝天律师将继续以“好学力行、成己达人”为己任,不断深化泰山蓝天律师学院论坛组织形式,让论坛成为律师经验分享、沟通交流、成长锻炼的舞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