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社部、教育部、民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等6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城暖农民工”服务活动的通知》,对进一步做好进城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作出部署。
《通知》明确,要做好农民工就业服务,落实好进城农民工在城镇平等享受公共就业服务政策,开展系列岗位对接活动,为农民工提供更多优质就业岗位。
要提升农民工技能和文化水平,支持未就业农民工自主选择政府补贴性培训或社会化培训,支持企业开展农民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打造一批农民工培训特色优质品牌。
要加大农民工劳动保护,维护农民工各项劳动保障权益。
要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力度,鼓励企业多渠道改善员工住宿条件,积极为员工提供宿舍、公寓等。
要做好农民工子女关心关爱,逐步提高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和享受政府购买学位的比例,向农村留守儿童提供自护教育、素质教育等服务。
要加强困难农民工帮扶,强化临时救助,做好失业登记、职业介绍等服务。
要增强农民工城市归属感,开展新市民培训,扩大工会组织覆盖面,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在城市街道、社区等建立一批农民工暖心驿站。
要提升农民工办事便利,设立“一站式”综合服务窗口,为农民工提供便捷政务服务。
要加强党建引领,创新流动党员管理服务方式,建好用好农民工党员发挥作用的平台。
要发挥农民工主体作用,引导农民工加强学习,立足岗位做贡献,积极参与基层治理、融入城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