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住房贷款首付比例和利率均按全国下限水平执行。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对于个人住房贷款首套住房认定,具体可咨询贷款银行。
“二孩”“三孩”家庭购房有补贴。自2023年8月27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同一对夫妇按照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三孩的,在泰安市主城区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由房屋所在区、功能区给予“二孩”家庭8万元购房补贴、“三孩”家庭10万元购房补贴,鼓励开发企业采取送装修、送家电等方式给予购房优惠。已享受过“二孩”购房补贴的家庭,再生育“三孩”且另外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可再享受一次“三孩”购房补贴。
专科及以上学历人员购房有优惠。2023年9月20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对于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包括国家承认学历的非全日制学历),在泰安市主城区范围内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的,由房屋所在区、功能区给予5万元购房消费券,鼓励开发企业按同等标准给予购房优惠。
除此之外,新购房者也有补贴。自2023年8月1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止,个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由房屋所在区、功能区按购房款0.7%给予奖励。自2023年7月1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在泰安市主城区范围内(跨区)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的,由房屋所在区、功能区给予5万元购房消费券,鼓励开发企业按同等标准给予购房优惠。
申请人同时满足上述条件的,可以叠加享受上述优惠措施。具体政策可以咨询房屋所在区、功能区住建、房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