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泰安建筑房地产专业律师网!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首     页 房产法务 土地法务 建设工程法务 评案说法 政策法规 合同范本
房地产资讯 专业团队 相关法务 律 师 实 务 蓝天案例 在线咨询 联系我们
搜索
联系我们
山东泰山蓝天律师事务所  
咨询电话:0538-6316800 
         0538-8226587
传    真:0538-8298362
网  址:
www.lantian-law-2.com.cn
地    址:山东省泰安市东岳大街118号望山大厦4楼  
律师荣誉

泰山蓝天律师学院论坛分享会丨第213期

发布日期:[2022-7-14]         来源:泰安建筑房地产专业律师网

  2022年7月9日,泰山蓝天律师学院论坛第213期在律所会议室举办,本次分享会由房地产与建设工程业务部组织召开。


        郭秋蕊律师根据其处理征地拆迁类案件的经验,分享了涉及集体土地征收过程中,被征收人对农用地转用批复、征地批复、批后公告等不服的救济途径,便于被征收人及时有效的行使权利,同时也为行政机关应对类似案件提供了新的思路。


        刘昕宇律师通过理论展示、法条梳理、案例检索等方法,与大家探讨了残疾赔偿金能否承继的问题,并结合主流观点“劳动能力丧失说”,分析了残疾赔偿金的性质,为大家提供了处理类似案件的思路。


        孙平律师分享了其指导的山水林田湖项目、新泰西张庄镇、邱家店镇李家庄村农村承包地调整、保护性移栽的成功案例,结合实践操作,对农村承包地调整的法律依据、适用情形、具体实际操作流程进行详细解读。孙平律师指出,土地是农民的基本生产生活资料、也是农民重要的生活来源,承包期限内,发包方不得任意调整承包地,应当维护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但是在土地征收、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占用村民的承包地,承包户不同意交出土地、不同意领取补偿等费用的情况,可以对部分村民的承包地进行调整。对个别农户的承包土地进行调整即解决了征地拆迁过程中占用村民承包地的难题,也稳定了农村承包土地关系,是律师实务的创新操作。


        穆潇律师重点对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43条进行了详细的讲解,并结合自己实践中所遇到的案件情况对法律条文理解与运用进行了研究,对其案件中遇见的问题提供了思路。


        在最后的“教你一招”分享板块中,办公室行政人员刘帅先为大家普及了防火灾相关知识、并现场为大家演示了灭火器的使用方法,且告知使用中的注意事项,提高了大家的安全防火知识。然后针对大家平时工作中在使用Word文档时所遇到的相关问题,讲解了八个实用的小技巧。

打印此页】 【顶部】【关闭】  
  版权所有:山东泰山蓝天律师事务所  地址:泰安市东岳大街118号望山大厦4楼   咨询电话:0538-6316800 0538-8226587 传真:0538-8298362 管理入口  您当前是第7489602位访客
诺盾网络 网站优化专家 金蝶软件 诺盾网络 智仁管理软件 泰安智仁软件公司 智仁软件 泰安深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北大青鸟 泰安深度网络 深度教育

  鲁ICP备37090202000136号 鲁ICP备09075619号-2

扫二维码,
关注蓝天律师公众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