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合村并居”现象在网络上引起了持续的争议。武汉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主任贺雪峰、研究员吕德文等学者纷纷撰文,质疑山东部分地区用强拆农民房子的方式推行合村并居,损害了农民的基本权利。
6月28日,在以“中国城镇化的未来之路:资源环境约束下的消费,集聚与平衡”为主题的第三次中国城市百人论坛2020青年论坛上,中国国民经济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王小鲁表示,当前城镇化的问题之一就是部分地区合村并居严重侵犯农民利益。有些地方政府在城镇化过程中,为了获取土地收入和推高GDP而强推合村并居,强拆民居,严重侵犯农民合法权益。
王小鲁认为,这种情况必须尽快制止并介入调查,对在这个过程中违法渎职者要依法惩处,触犯刑律的要追究刑事责任。如果上级政府官员把合村并居作为任务来推行,也应当追究法律责任。
“合村并居”争议
5月12日,贺雪峰发表了《合村并居,何必拆农民房子?》一文,以德州市为典型案例,揭示了山东省推行合村并居过程中出现的种种乱象。他在文章中介绍,德州市2014年规划将8000个自然村全部拆掉,建1000个左右的大型社区。由于财政紧张,不得不靠贷款建社区,向农民收取建设成本,以及降低建设质量标准。结果是农民搬到社区生活质量下降了,生产生活更加不方便了,还将原来计划到城市买房的积蓄用于买了社区质量很差的住房。
贺雪峰认为,山东省合村并居最简单的办法是将现在的行政村,改成自然村基础上的村民小组,将管理区改成行政村。改变体制,但不拆农民房子,更不拆掉自然村。
6月中旬,贺雪峰又连续发表了几篇文章,剖析合村并居背后潜藏的系统性风险:一方面,农民将被动“失地”,农村贫弱群体利益受到冲击;一方面,大拆大建带来巨大的财产浪费;最后,大部分农民获得的补偿款不够支付新房购置费用,已建成小区房屋质量和后期物业管理也存在问题。各地通过行政压力推动合村并居,基层干群关系紧张。
此外,从资金来源的角度来看,地方政府冀望套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搞合村并居。但贺雪峰认为,山东省并不缺城市建设用地指标,大范围合村并居形成的海量增减挂钩指标很难在市场上交易出去。因此,后果很可能是农民的房子已经拆了,政府却没有钱来建社区,农民即使想上楼也无楼可上。
6月17日,在山东省政府的新闻发布会上,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党组书记、厅长李琥回应了这一问题。他表示,目前,农村社区建设还处在探索推进阶段,没有下指标派任务,没有大规模的大拆大建。他承诺农村社区建设要坚持尊重群众意愿,注重把维护农民权益放在首位。“拆不拆、搬不搬、建不建,由农民群众说了算,村民同意率必须达到95%以上才能实施,不搞强迫命令‘一刀切’,不能增加农民负担。”
官方要求整改
不过,23日吕德文在南风窗上发表的《山东“合村并居”的真实情况》一文,令合村并居再度成为舆论热点。文章描述了几位山东居民在合村并居中遭遇了“一刀切”强拆、先拆后建的亲身经历,引发了公众的热议。
对此,山东领导班子迅速作出了回应。26日,山东省委副书记、代省长李干杰实地调研农村社区建设工作时强调,农村社区建设要坚定正确方向,综合考虑土地流转、自然条件等因素,以生产方式转变为前提,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条件成熟的积极推进,条件不成熟的不能急于求成。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搬不搬、建不建,群众说了算,不能强迫命令,不能增加群众负担。要坚持依法依规推进,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真正把好事办好。
在27日举行的山东省美丽宜居乡村建设视频会议上,山东省委书记刘家义提出,当前要在全省范围对优化村庄布局、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工作开展“回头看”。 对正在实施但群众意见较大的、正在研究准备实施的、以及已经研究尚未实施的,先一律暂停,进行重新甄别。
他指出,总体上看,山东省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工作适应了农村生产关系、生产经营方式的调整变化,方向是正确的,政策是妥当的,推进是有成效的。但个别地方思想认识有偏差,工作统筹衔接不够,征求群众意愿不充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仍然存在。有的地方工作推进存在冒进倾向,做群众工作不深不细、工作简单化。
“并不是说合村并居应该全部停止。”王小鲁也认为,随着城镇化的进展,很多农村地区人口在减少,有大量的集体建设用地和农民宅基地现在闲置起来了,具备条件的地方可以进行合村并居,但必须满足几方面的条件:首先,合村并居的条件要合理,要农民自愿;其次,土地出让或建设用地指标转让收入归农民;最后,转让要按照市场化原则进行,政府只帮助组织,提供服务,不允许把合村并居作为任务来推行。
除了合村并居问题外,王小鲁还谈到,城镇化亟待解决的另外两个问题为新城镇居民市民化仍然滞后和土地制度改革严重滞后。他认为,应推进“人的城镇化”, 考虑将户籍改革和普及公共服务社会保障作为政府官员重要的政绩考核指标来设置,让政府支出从过去围绕GDP这一中心任务转向保障公共服务和改善民生。此外,建议推广跨省的土地增减挂钩的办法,鼓励闲置的土地转让或者复垦,宅基地应当允许自愿转让,指标转让通过市场进行,严禁政府强取豪夺。土地市场要规范透明,要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转自:华夏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