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泰安建筑房地产专业律师网!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首     页 房产法务 土地法务 建设工程法务 评案说法 政策法规 合同范本
房地产资讯 专业团队 相关法务 律 师 实 务 蓝天案例 在线咨询 联系我们
搜索
联系我们
山东泰山蓝天律师事务所  
咨询电话:0538-6316800 
         0538-8226587
传    真:0538-8298362
网  址:
www.lantian-law-2.com.cn
地    址:山东省泰安市东岳大街118号望山大厦4楼  
律师荣誉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审计纠纷如何处理

发布日期:[2020-4-19]         来源:泰安建筑房地产专业律师网

(一)纠纷原因

  1、审计的概念:审计是独立检查会计账目,监督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的行为。

  结算的概念:是指施工单位(根据合同约定及其履行情况)向建设单位提出的最终价格。

  决算的概念:是指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竣工后,由建设单位向国家报告建设成果和财务状况的总结性文件。

  2、被审计单位和有关单位的范围

  《审计法》第3章,第2、3、19、23、33、38条

  3、审计机关的职责与权限:《宪法》第109条,《审计法》第3、4章《国家审计基本准则》第5章,第37、40、41条

  4、纠纷成因分析

  (1)有关各方对审计监督权的认识偏差是导致审计纠纷的重要原因;

  (2)审计机关的独立性得不到保证可能导致纠纷;

  (3)工程造价的技术性问题。

  (二)处理途径

  1、合同当事人可以选择的纠纷解决方式:和解、调解、仲裁、诉讼

  2、审计活动当事人可以采取的纠纷解决途径;

  (1)首先确认审计活动中各方的行政法主体资格

  (2)在行政法制监督关系中,被审计单位是行政主体,可得的救济权利和救济方式是申请行政复议。

  (3)行政机关以外的金融机构、企事业单位作为被审计单位,是行政相对人,救济方式是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打印此页】 【顶部】【关闭】  
  版权所有:山东泰山蓝天律师事务所  地址:泰安市东岳大街118号望山大厦4楼   咨询电话:0538-6316800 0538-8226587 传真:0538-8298362 管理入口  您当前是第3555205位访客
诺盾网络 网站优化专家 金蝶软件 诺盾网络 智仁管理软件 泰安智仁软件公司 智仁软件 泰安深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北大青鸟 泰安深度网络 深度教育

  鲁ICP备37090202000136号 鲁ICP备09075619号-2

扫二维码,
关注蓝天律师公众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