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是最早被人类驯化的动物,狗与人有极强的合作能力,为了让狗当好人类的忠实朋友,大多数国家都通过立法来规范养狗行为。
立法规范
养狗立法历史最为悠久、内容最为丰富的是英国。大约在公元三世纪,英国就规定,如果狗在公共场所没有被束缚到处乱跑并伤害人,就可以对狗的主人处以罚款。如果是累犯,罚款数额要增加。1847年的《城镇警察条款法》规定,可以对疏于管理狗的主人处2周的监禁。1989年的《危险狗法案》规定,法官有权取消违法者养狗的资格。
在美国,养狗的管理属于州及地方政府的事务,因而由各地政府自行制定法规。美国各州分别制定的《妨碍公共利益法》,从多方面规范了狗的行为和生活。美国每一个县市政府部门都设有专门的动物管制职员,具体执行有关动物管理的规定。日本在上世纪70年代制定了《动物保护和管理法》以及《狗、猫饲养及保管基准》,随后相继制定了《关于家庭动物饲养和保管基准》等法律。这些法律对如何养狗有详尽的规定。
身份管理制度是根本性的制度。当狗有了像人一样的户口之后,一切就会变得有头绪。
注册登记。在德国,要申报狗的名字、出生年月、种类、性别及毛的颜色,健康情况,注射疫苗等信息,不及时申报要罚款1万欧元。在美国,养狗人不及时登记将面临监禁处罚。在英国,狗繁殖后必须报告数量和性别,对狗崽销售,需要饲养至少6个月,还要注射相关疫苗。
档案追踪。在德国柏林,要为每条狗植入芯片,记录出生日期、防疫情况和主人的姓名、住址。在法国,要对狗建档,同时通过植入芯片的方式进行追踪。
身份警示。法国、瑞士都规定,每条狗的脖子上必须挂“名牌”,没有挂牌子的狗将被作为流浪狗收容处理。英国和俄罗斯受交通信号灯颜色的启发,狗挂的牌子分红、黄、绿三种,红色表示具有攻击性;黄色表示基本不伤人;绿色表示可以随便接近。日本规定,养狗者户门上须贴“犬”字。在美国和俄罗斯,如果家里有攻击性的凶狗,必须在庭院明显处竖立标牌,提醒过往行人注意。
各国通过立法制定了严格的条件,使养狗成为一项高消费行为。
素质要求。德国和法国都规定,严格禁止18岁以下的公民饲养大型凶猛狗。英国人想养狗,得先经过考试,主要考核主人如何避免狗咬人、伤人内容。在美国,经销宠物狗必须是合法的专业经销商。
居住条件。德国《犬只饲养法》对于狗的休息、运动空间以及犬舍建材、规格、温湿度、光线等均有严格规定。美国纽约州规定居住公房的家庭不能养狗。德国规定每个家庭最多可养2条狗。在加拿大,住公寓楼的居民可养2条狗,住别墅则可养3条。
税收与保险。在德国,养狗人必须纳税和买保险。美国规定饲养具有攻击性的狗,必须购买10万美元的保险,美国每年约有15000名受害者从狗主人购买的保险公司得到赔偿。
行为管理
由于狗要融入社会,与人类共处,因此,主人应严加约束其动物本性。
强制培训。在德国,狗必须接受专门培训,并且是在主人的陪同下进行,时间不少于3个月,培训内容为服从训练及遵守红绿灯规则等。意大利规定出行必须给狗戴嘴套,必须牵着走。德国规定在露天公共场所,狗主人必须用2米以内的绳子牵着狗走,在室内的公共场所,牵狗绳不能长于1米。
确保清洁。德国柏林规定,狗的主人如果不清理狗屎,可由秩序警察罚款25欧元。英国规定,对不清理狗屎的主人最高可处1000英镑罚款。
控制叫声。美国《妨碍公共利益法》制定了著名的“三吠”原则:邻居对3声以内的狗吠声须持包容态度,但狗吠如果超过3声,则被视作干扰了居民生活,狗的主人就必须接受相应的处罚。
遛狗范围。俄罗斯规定,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禁止遛狗,绝对不允许狗进入幼儿园和学校等场所。巴西规定,具攻击性的凶狗只限于晚上10点到次日凌晨5点之间外出活动,违者将被处以罚款。
由于狗具有天生好动、不受约束的特点,加之人们对狗的兴趣往往不够专注,动辄遗弃,造成流浪狗无限增多,于是,就有了收容管理制度。
禁止遗弃。日本规定对狗实行“终生饲养”,养狗人有不及时喂食喂水等虐待或遗弃行为的,可处30万日元罚款。意大利规定,狗主人虐待或遗弃宠物狗,可判处1年监禁或1万欧元的罚款。
专门收容。美国动物管理机关有一个专门收容流浪狗的组织,流浪狗被收容后,统一接受看管、饲养和疫苗注射,使其不再危害社会。如果有人看见流浪狗,可以打电话通知动物管制部门,动物管制职员得知信息后,会立即捕捉流浪狗,并将其送到动物收容所。
淘汰制度。在日本,出现在街头的流浪狗如果短时间内没人领养,就会被相关部门抓来杀掉。美国有3500所动物收容所或保护中心,每年收养的猫狗约600万只,其中约270万只实行安乐死予以淘汰。
鼓励领养。加拿大的流浪狗收容所要对流浪狗进行医治调教,然后再供市民领养。在德国,到收容所领养狗,收养人要接受考核,还要签署接受志愿者随时追踪的法律文件。
追责制度
狗对社会的危害表现为咬人伤人、传播重大流行疾病。发生咬人伤人事件,责任在主人,因此,各国制定了严格的追责制度。
及时处置。法国规定,凶狗咬伤人之后必须严加控制并接受兽医15天的监视,以确认到底有没有传播狂犬病的风险。美国新泽西州规定,受伤者应在12小时内向相关部门报告。
赔偿规定。在美国,狗的主人要赔偿被咬伤者的医疗费、工资或财产损失,如果狗主人行为凶狠,或者狗又多次咬伤过别人,狗主人就要支付惩罚性损害赔偿金。受伤者必须证明狗的主人对狗疏于控制,直接导致咬伤事件,同时还要证明所受损失的范围和价值。如果是擅自进入他人地界,挑逗、激怒或虐待狗而被狗咬伤,会减轻狗主人的责任。
刑事处罚。英国最早开创了对狗主人科自由刑的先例,目前,狗咬死人后,狗主人最高可判处14年徒刑。美国纽约州规定,对咬死人的狗的主人可监禁90天,罚款1000美元,但司法实践早已突破了这个规定,2001年1月26日,33岁的惠普被克内勒太太牵着的一条凶狗咬死,法院判决克内勒太太犯二级杀人罪,被判终身监禁,她的丈夫也被判犯有过失杀人罪和拥有危险狗罪,受到处罚。
转自: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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