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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贷计息方式到底要不要换

发布日期:[2020-3-6]         来源:泰安建筑房地产专业律师网
  这几天,很多有房贷的市民都在讨论一个问题——“房贷计息方式要换吗?

这源于央行发布的一则公告:自3月1日起对存量浮动利率贷款的定价基准实施转换,原则上整个工作将于8月31日前完成。

这意味着基准利率将告别历史舞台。个人房贷将从传统的基准利率调整为“LPR(贷款基准利率)+基点”的计息方式。

而计息方式的改变,关系到很多市民的经济和生活状况。

目前拥有央行基准利率的旧房贷,且尚未还清贷款的贷款人,既可以依旧选择固定利率进行计息,也可以选择转换为“LPR+基点”的方式进行计息。

不少人猜测,如果选择改变计息方式,说不定能省下不少利息;也有人七算八算之后,怀疑不换对自己更加有利。

到底要不要更换计算方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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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年内计划还完房贷的
无需更换计息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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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在考虑选择哪一种方式计息前,先要明确基点,再考虑其贷款时利率上浮或下调的具体情况。


如果市民选择固定利率进行计息,将继续按照现有的房贷金额继续还款,现执行的4.9%基准利率将不会改变。


如果市民选择转换为“LPR+基点”的方式进行计息,由于LPR是一个浮动值,那么还款的金额将随着LPR的浮动而变化。


LPR,是商业银行对其最优质客户执行的贷款利率,其他贷款利率可在此基础上加减点生成。


LPR的集中报价和发布机制,是在报价行自主报出本行贷款基础利率的基础上,指定发布人对报价进行算术计算,形成报价行的贷款基础利率报价平均利率并对外予以公布。运行初期向社会公布1年期贷款基础利率。


央行明确:2020年全年都是“过渡年”,全部已经产生贷款以去年12月20日公布的五年期LPR4.8%来进行转换。


这意味着还款金额的变化,将会在2021年后发生。


也就是说,从现在起到今年8月31日,贷款人随时可以联系银行,办理转换计息方式。到了明年,就执行转换后的利率了。


所以,有计划和能力在今年年内还完房贷的贷款者,肯定是不需要去转换计息方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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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5年内还清贷款的
更换计息方式大概率能省钱
//


如果选择转换为“LPR+基点”的方式进行计息,需要明确新的利息计算方法。

以4.8%作为反向基点为例,如果基准利率打8折者,基点为-0.88%;如果基准利率上浮20%者,基点为1.08%。

此时,再结合2021年后的LPR,便可得出新的利率。具体的公式为2020年12月公布的“LPR”值加上对应的基点。


这样一来,LPR越低,贷款人的贷款利率越是下降,或许会比采用固定利率进行计息省下一笔钱;LPR越高,贷款人的贷款利率也会随之升高,不排除存在远高于原固定利率的可能哦!


2月20日,央行公布的5年期LPR为4.75%,相比前期下降了5个基点。业内人士认为,结合近6个月的LPR走势来看,其正处于下行通道。同时,从近几年经济政策和整体走势来看,降息将成为未来几年的大趋势,未来几年内LPR整体呈下行趋势。


结合这一预判,那么,如果你计划在未来5年内还清贷款,选择“LPR+基点”的方式,大概率能省钱。


但问题是,普通市民的房贷,往往会选择20年甚至更久的还款期限,而远期的经济走势难以预测,LPR同样估不准。在这种情况下更改计息方式,将存在多种可能。如果以后LPR上涨,贷款人有可能要支付更高的贷款利息。


所以,如果贷款人觉得当前的房贷还款压力不大,又担心未来LPR上涨,那么保持固定利率,其实也是不错的选择。这或许会让你错过LPR下行的部分优惠,但也帮你消除了未来不确定的风险。

附录:

你的房贷受理银行

怎么安排

 工商银行 


切换时间:2020年3月1日-2020年8月31日

办理渠道:客户可通过工行手机银行、智能柜员机、贷款服务行等多种渠道办理。


注意了!记者从工行广东省分行了解到,就线下办理而言,可以在疫情结束后就近选择任意一家工行贷款服务行预约后办理,无需到原贷款经办行。


 农业银行 


切换时间:2020年3月1日-2020年8月31日

通知方式:以短信等方式通知

办理渠道:客户通过掌上银行自助操作办理。后续会增加网上银行、网点超级柜台自助办理和网点柜面人工办理渠道。


 中国银行 


切换时间:2020年3月1日-2020年8月31日

办理渠道:自3月1日7时起,可通过我行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申请办理;视疫情防控情况,再行开放线下受理渠道。


 建设银行 


切换时间:2020年3月1日-2020年8月31日

办理渠道:主要手机银行、网上银行办理。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进展情况,逐步开通线下渠道,支持客户到全国任一建设银行营业网点智慧柜员机(STM)、柜台、个贷中心办理业务,具体开通时间将另行通知。

 交通银行 


切换时间:2020年3月1日正式启动

切换渠道:满足人行公告要求的个人贷款,其中剩余期限在1年以上的,客户可登录手机银行贷款栏目自助转换。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切换时间:2020年3月1日-2020年8月31日

切换渠道:网上银行、手机银行或联系原贷款业务办理机构,客户自行查询存量贷款业务明细,并就需转换定价基准的业务与我行协商具体转换条款。


 招商银行 


切换时间:4月上旬统一切换

通知方式:通过招商银行App、招贷App、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中的一种或多种向您发出此次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的通知。

切换渠道:统一将在转换范围内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定价基准转换为LPR。


若不想做转换、仍维持原合同安排,请在2020年8月31日前联系招行各分支机构贷后服务中心申请处理。


 民生银行 


切换时间:2020年3月1日起至2020年8月31日

切换渠道:除营业网点柜台办理外,还可提供远程面签、手机银行线上签约等调整方式,其中手机银行线上签约服务开通时间将另行公告。


 光大银行 


切换时间:2020年7月21日批量转换

通知方式:通过门户网站、营业网点、手机银行、个人网银等方式发布此公告

切换渠道:公告期内无意见,将于2020年7月21日进行个人存量浮动利率住房贷款定价基准批量转换。


如不同意转换,需在我行规定的时间起至2020年8月31日前登录中国光大银行网上银行(专业版)或中国光大银行手机银行APP(专业版)签订《人民币个人存量浮动利率住房贷款定价基准转换意见确认书》进行登记。


 兴业银行 


切换时间:截止2020年7月31日尚未进行个人贷款定价基准利率转换补充协议签订确认的,将参考银行业普遍做法,进行个人存量贷款批量转换。


切换渠道:通过营业网点、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等渠道进行贷款定价基准利率转换补充协议签订确认。其中,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等渠道将于4月15日起开展定价基准转换工作,营业网点将结合新冠肺炎疫情控制情况。


 华夏银行 


通知方式:客户经理主动联系、协商转换条款内容,签订相关补充协议文本。


 中信银行 


切换时间:2020年3月1日-2020年8月31日


切换办法:1、线上办理时间截至2020年7月21日,线下办理时间截至2020年8月31日


2、2020年7月21日,对未办理转换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按照标准化转换规则统一调整为LPR浮动利率定价。如有异议,可通过“线下办理”方式与另行进行协商。


 

转自:山东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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