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约保证金是指合同当事人未来保证顺利的履行合同而约定的金额。建筑工程的履约保证金主要是为了保证建筑工程能够保质保量的完成,如果建筑工程已经完成并且符合合同要求。那么什么时候退保证金呢?
履约保证的有效期限从提交履约保证起,到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为止。履约保证金是承包人通过担保公司或银行向发包人开具的保证,在合同执行期间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的经济担保书,来限制承包人的,使其按合同规定完成自己的义务。
承包人应保证其履约担保在发包人颁发工程接受证书(即竣工证书)前一直有效。发包人应在工程接受证书颁发后28天内把履约担保退还给承包人。”这条规定说明的是:发包人颁发工程接受证书后28天内将履约担保退还承包人。
1999年版《施工合同条件》中规定:“业主应在收到履约证书副本后21天内,将履约担保退还承包商。”这里应说明的是:履约证书是指工程竣工后进入缺陷通知期限(或称缺陷责任期),该期限期满(缺陷修补完毕)工程师颁发履约证书(正本)给业主呈报副本。业主得到副本后21天内将履约担保退还承包商。
二、履约保证金收取标准应该遵循的原则
1、履约保证金的数目要大于合同预付款数目,以规避可能存在的风险;
2、履约保证金的数目要与投标保证金持平或稍高,技术含量高、不能准时履约将会给采购人带来巨大损失的项目,要适当提高履约保证金数额;
3、履约保证金数额的确定要与合同付款条件联系起来,初步设想两者之间应该成反比关系,即分阶段付款条件对供应商有利时,履约保证金应该多收,反之则少收。
《合同法》
第一百一十五条: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