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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给别人有风险吗

发布日期:[2020-6-2]         来源:泰安建筑房地产专业律师网

   房产证给别人是有一定风险的,能做违法的事情,以下是原因: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房产证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如果在别人手里,会存在隐患的,自己的私人财产是有可能受到损害的。比如,别人运用他人房产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做抵押业务或者出租现有的出房。自己的证件,建议还是自己妥善保管为妙。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仅仅有房产证原件和身份证原件是不能房产过户的,必须产证上的人持有效身份证才能过户,公证委托一定要房产证上所有人到场(公证处)办理公证。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条。一般抵押贷款、过户、公证委托等都需本人到场。若他有其他不合法的方法则存在隐患。他可以用你的身份证原件去办理公证委托,委托他全权处理你的房产。比如讲房产抵押、交易等行为。因此建议及时讨回,以免发生隐患。

房产证原件丢失到哪里补办

     去房管局补办。房产证挂失后重新办理的流程:

    1、 房屋产权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由本人到当地 房管局办理 房产证遗失登记(本人不能到场办理的需要提供一份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并提交遗失补正书面申请;

    2、房产档案馆查档并出具房产权属证明;

    3、到当地房管局指定的报社登报声明原房产证作废;

    4、如果原房屋所有权证存在抵专押未解除的还要求 抵押权人出具同意补证的证明原件;

    5、登报声明原房产证作废满6个月后办理补证登记手续;

    6、三十日属后领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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