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农村土地流转?
农村土地流转(全称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就是指农民可以将自己承包的村(组)集体土地部分或全部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等方式转移给第三方经营, 原承包方或第三方向村(组)集体履行原承包合同的行为。
通俗点讲,就是承包农户对自己家庭所承包的土地,如果自己不愿意直接经营,可以按自己的意愿与他人协商答成协议,将所承包的土地部分或全部再次转交给其他人耕种,自己可以从中取得一定的利益。
农村土地流转有哪些形式?
承包方依法取得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或者其他符合有关法律和国家政策规定的方式流转。
转包
转包是指承包方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一定期限转给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农户从事农业生产经营。转包后原土地承包关系不变,原承包方继续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接包方按转包时约定的条件对转包方负责。承包方将土地交他人代耕不足一年的除外。
出租
出租是指承包方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一定期限租赁给他人从事农业生产经营。
出租后原土地承包关系不变,原承包方继续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承租方按出租时约定的条件对承包方负责。
转让
转让是指承包方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者有稳定的收入来源,经承包方申请和发包方同意,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让渡给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由其履行相应土地承包合同的权利和义务。
转让后原土地承包关系自行终止,原承包方承包期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部分或全部灭失。
互换
互换是指承包方之间为方便耕作或者各自需要,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承包地块进行交换,同时交换相应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入股
入股是指实行家庭承包方式的承包方之间为发展农业经济,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股权,自愿联合从事农业合作生产经营;
其他承包方式的承包方将土地承包经营权量化为股权,入股组成股份公司或者合作社等,从事农业生产经营。
转自: 临汾土地流转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