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注销登记?
注销登记是指登记主管机关依法对歇业,被撤销,宣告破产或者因其他原因终止营业的企业,取销企业法人资格或经营权的执法行为。 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后,收缴《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副本,收缴公章,撤销其注册号。企业法人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满6个月尚未开展经营活动或者停止经营活动一年的,视同歇业。登记主管机关收缴《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副本;收缴公章,撤销注册号,企业法人就失去法人资格。 是指因房屋灭失、土地使用年限届满、他项权利终止等进行的房屋权属登记。
二、房地产开发公司如何办理注销登记?
(1)登记主管机关通过期刊、报纸或其他形式发布注销登记公告,公告内容包括以下各项:1.房地产公司名称;2.住所;3.法定代表人; 4.注册号;5.注销原因; 6.负责清理债务的单位。
(2)内资房地产开发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应向登记主管机关提交以下各项文件、资料: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2.原主管机关审查同意的文件;3.主管机关或者清算组织出具的负责清理债权债务的文件或者清理债务完结的证明。
(3)外资房地产开发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应向登记主管机关提交以下各项文件、资料:1.董事长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2.董事会的决议;3.清理债权债务完结的报告或者清算组织负责清理债权债务的文件; 4.税务机关、海关出具的完税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