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生活中由于没有相关的土地审批手续或者规划许可手续房屋或其他建筑物被认定为违法建筑,从而被罚款甚至被要求责令限期拆除。在收到违法建筑的罚款通知后经常会有当事人认为交完罚款后违法建筑就成合法建筑了,这种说法到底对不对呢?下面小编就通过一个为大家做解答。
家住东北某地的金先生在当地村委会租用荒地并建造了一处厂房。2013年国土部门以金先生厂房属违法用地为由对金先生开出罚款通知,随即金先生按照通知的规定缴纳了罚款。但是到了2017年由于当地加大对违法建筑的查处力度,金先生又收到了一份责令限期拆除通知,要求金先生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拆除涉案厂房否则将强制拆除。
在收到责令限期拆除通知后金先生找到有关部门并拿出2013年缴纳罚款的凭据,表示自己的房屋以及缴纳罚款应当属于合法建筑,现在下达违法建筑强制拆除通知属于明显违法。那么金先生说的到底对不对呢,缴纳罚款后再责令限期拆除是否违法呢?
首先,我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对同一违法行为不能给予两次或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依照该规定,金先生的厂房从2013年认定为违法建筑并进行罚款后其违法行为一直持续至今,其违法行为应当属于同一违法行为,2013年对该违法行为已经处以罚款的处罚依照上述规定不应当再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而本次处罚是责令限期拆除并非罚款,并不违反上述规定和“一事不再罚”的原则。
本案中有关部门对刘先生的厂房下达责令限期拆除通知,具有相应的法律依据。对于国土部门在2013年对金先生下达的罚款通知是对其违法行为的处罚,并不是说缴纳罚款之后违法行为就成了合法行为,违法建筑就成了合法建筑。
我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对于违法建筑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因此违法建筑变为合法建筑唯一的方式就是补办有关的手续。只有补办手续违法建筑才能转为合法建筑,但对于补办手续,如果有关部门仅政策性的单纯就违章建筑进行整顿,不牵涉到有关的拆迁规划项目时,相关手续的补办申请有关部门是要受理的。但是处于征收拆迁规划项目时,对于申请补办有关手续的事项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有关部门是有权不予受理的。
回到上述问题,缴纳罚款违法建筑是否就成了合法建筑,缴纳罚款后再责令限期拆除是否违法。答案很明确是否定的,也就是说违法建筑及时缴纳罚款也成不了合法建筑,再要求责令限期拆除也不违法。
当然作为普通的老百姓不能正确理解法律的内涵也是情有可原,对于金先生的情况我们建议在收到违建认定的罚款通知时就应当提起相关的法律程序,提起法律程序的本质不是不交罚款而是对违法建筑的认定。如果缴纳罚款则承认违法建筑的事实,而违法建筑的认定要经过严格的法律程序,提起相关法律程序依法对违法建筑认定予以审查最终撤销相关违建认定行为,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