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2.《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3.发包人应当承担的赔偿损失
(1)未及时检查隐蔽工程造成的损失
(2)未按照约定提供原材料、设备等造成的损失
(3)因发包人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造成的损失
(4)提供图纸或者技术要求不合理且怠于答复等造成的损失
(5)中途变更承揽工作要求造成的损失
4.承包人应当承担的赔偿损失(1).转让、出借资质证书等造成的损失(2).转包、违法分包造成的损失(3).偷工减料等造成的损失(5).不履行保修义务造成的损失(6).保管不善造成的损失(7).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