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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贷款买房注意事项:

发布日期:[2020-3-5]         来源:泰安建筑房地产专业律师网
      【1】公积金不能直接用作购房首付
 
  如果市民想要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需要先消费后提取,即先垫付首付款,然后再携带本人或者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已结婚的需要提供结婚证等证明材料,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其公积金内的存储余额。
 
  【2】结清公积金贷款后可以再用公积金购房
 
  无论是在婚前还是在婚后办理的公积金贷款,夫妻双方中有一方办理过公积金贷款,公积金中心系统上就会有相应记录。在上次贷款未还清前,夫妻双方不能再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房。
 
  【3】公积金贷款前不要动用账户贷款买房
 
  如果想要公积金贷款,在办理贷款前就不要动公积金账户里的钱,如果在贷款前提取公积金余额作为支付首付款,账户余额为零的话,这将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
 
  【4】贷款一年内不要申请提前还款
 
  在办理贷款买房成功后,要按时还款不要逾期,如果想提前还款,一年内不要申请。因为大部分银行不满一年提前还款都要收取一定的违约金,如果违约金过高,不但达不到省钱的目的,反而因为违约金过高产生不必要的损失。
 
  【5】贷款还清后要撤销抵押
 
  在还清贷款本金和利息后,要持银行贷款结清证明和房屋的房屋证明到所在区、县的地产交易中心撤销抵押,这个房子才真正属于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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